水利局主要职能
裕安区水利局是裕安区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区水利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本区水资源规划,组织和参加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利业务的论证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区水资源,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计划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管理。
四、主管城乡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对主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五、主管本区河道、渠道、水库、国有机电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负责本区主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七、负责编制本区管理权限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组织和协调城镇建设涉及水利设施的配套工作。
八、制定全区水利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城乡饮水解困和安全饮水工程。
九、依据水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供排水费征收工作;指导和督查全区非国有水工程水费收缴使用;参与对水利资金使用的管理。
十、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推行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负责对水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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